近日,区医保局下发第二批依申请救助名单,辖区内参保的21名医疗救助对象领取到了医疗救助金。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依申请救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流程,切实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等低收入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方便群众申请医疗救助,区医保局第一时间组织各乡镇医保站经办人员进村入户,通过政策找人、精准服务、帮办代办,主动作为,及时将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据悉,依申请救助对象是经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确定为因疾病导致的家庭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人员,其身份确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剩余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经本人申请可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依申请救助办理流程主要包括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待遇发放三个步骤。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医保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在7个工作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据了解,区医保站点向镇村延伸,打通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以来,已下发依申请医疗救助名单两批,救助人员96人,共计金额60.5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