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强化人才驱动引领,夯实郧阳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助力郧阳“守好核心水源地,建设绿色低碳城”,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郧阳区情,决定在部分民办学校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开展“事业编、企业用”引才机制试点工作。建立“郧阳区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首批拿出17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用编。其中,14名用于支持部分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和重点学科教师,3名用于支持部分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意见》详细规定了引才工作流程和人员管理有关要求。其中,“人员管理”方面,规定人才引进后服务期内在相关民办学校、企业工作期间,纳入郧阳区事业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代为管理,享受国家、省、市、区各级出台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3年期满考核。录用人才未满3年服务期限离职的,视为放弃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等情形,相关民办学校和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