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联合检查组以辖区内劳保用品店、服装市场、大型商场为主要场所,重点检查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军服仿制品的行为;违法使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发布广告招揽顾客、开展广告宣传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名为“军品经销部”的劳保店内非法销售涉嫌仿制07式林地迷彩作训服、荒漠迷彩作训服及作训鞋等仿制军用品。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场所内仿制军用品进行扣押;同时向场所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拆除“军”字招牌、清理下架相关违法违规商品。
期间,检查组还向沿街商户普及《军服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提高商户军服法规意识。当天上午,累计检查劳保店、服装店10余家,依法没收涉嫌仿制军服、军用品40余份,开展宣传教育10余次。
根据军服管理条例,经营者不得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不得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和仿制军服从事经营活动,如有此类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下一步,我区将军地联合常态化开展“守护戎装”行动,提升军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