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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3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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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单位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查看次数:次  
   编者按:按照区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今天推出“晒业绩比作为”第三期,组织全区21家区直单位开展“年初晒任务”,晾晒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晾晒,在全区上下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比学赶超的竞争压力,激发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


  区委办(区委政研室)

  一、围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1.研究制定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3年3月底前)

  2.聚焦重要会议精神贯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督办检查。(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吕士军

  二、提高办文质量,严格法规审查

  完善发文审查机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尚宗军

  三、规范会务和接待工作

  做好会务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操作流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陆富玉

  四、加强党委信息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党委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实行党委信息工作考核通报机制。(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尚宗军

  五、坚决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1.扎实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浓厚保密宣教氛围。(2023年5月底前)

  2.举办一期保密干部培训班,普及保密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保密意识。(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 涛

  六、深化调研和改革工作

  1.完成改革工作要点。(2023年3月底前)

  2.开展四次改革督察,督促改革项目有序推进。(2023年12月底前)

  3.加强改革经验总结宣传,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改革经验2篇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4.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形成20篇以上调研报告,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有效参考。(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长明

  区人大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开展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2023年6月底前)

  2.开展代表履职培训。(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范 军

  二、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监督

  1.聚焦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2023年12月底前)

  2.聚焦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开展监督。(2023年11月底前)

  3.聚焦生态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开展监督。(2023年11月底前)

  4.聚焦法治郧阳建设开展监督。(2023年10月底前)

  5.聚焦民生保障开展监督。(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范 军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积极组织代表履职培训。(2023年6月底前)

  2.持续开展代表行动等活动。(2023年10月底前)

  3.强力督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2023年11月底前)

  4.强化乡镇人大履职监督。(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范 军

  四、大力推动“共同缔造”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各领域全过程。(2023年12月底前)

  2.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2023年6月底前)

  3.探索开展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范 军

  五、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四个机关”

  1.推进人大党建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能力作风建设。(2023年12月底)

  3.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吴文波

  区政府办

  一、服务中心工作强化督办落实

  做好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迎检和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云峰、赵晓东

  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六化”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艳红

  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坚持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云峰、潘朝东

  四、抓好能力作风建设

  制订《区政府办公室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行动方案》,制订科室能力作风成效测评指标,实施“大排查、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练兵”6项行动,切实提升干部能力作风。(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潘朝东、王艳红

  五、做好“三办”工作,做好政务值班工作

  高质量办会;严把公文处理关,做好保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清理归档工作;做好区政府重要接待活动和区政府领导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扎实做好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加强对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值班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的指导检查。(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云峰、潘朝东、张有海

  六、整合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完善热线整合优化工作,实现“一号对外,一网统管”;推进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线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高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环节的工作流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潘朝东、张有海

  七、提升政务信息质效

  实时收集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创新做法,形成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潘朝东、杜 玮

  区政协办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各12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婧珺、陈红梅

  二、围绕中心协商议政

  聚焦《“五地”共建 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陈红梅、杨亚飞

  三、聚焦民生督办提案

  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提案制度,健全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督办协商机制,扎实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促进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潘喜林

  四、擦亮“一线协商·共同缔造”品牌

  开展“五项行动”,建好茶店镇樱桃沟村、柳陂镇龙韵村、杨溪铺镇青龙泉社区、北京东城区四个协商创新实践基地,创新探索“五共”路径,推动协商活动全面开展,促进协商恳谈成果转化落实,擦亮“一线协商·共同缔造”“545”工作品牌。(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陈红梅、杨亚飞

  五、深化模范机关建设

  加强政协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实行履职实绩清单管理,年中和年底各组织1次专委会晒工作集中测评活动,铸造一支“规范、求真、创新”的政协干部队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婧珺

  六、开展委员读书活动

  持续加强“书香政协”建设,创新“委员讲堂”“委员论坛”学习方式,召开界别委员读书分享会,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界人士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固守圆心,引导政协委员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高 强

  七、高质量提交社情民意信息

  积极创新联络站定点收集、重点课题向社会征集、委员下沉蹲点收集等形式,采集更多民情民意,让信息报送的“供给侧”与党政决策的“需求侧”更加契合。(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红梅

  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3期培训班,实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2月、8月、10月底前举办)

  2.举办区纪委监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期专题学习。(每月一期)

  责任人:韩顺国

  二、开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围绕市委、区委能力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责任人:韩顺国

  三、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协助区委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干部,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集中精力查办典型案件,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回潮风险。(2023年1月至6月底前)

  责任人:韩顺国

  四、持续深入推进清廉郧阳建设

  1.每季度召开一次清廉郧阳建设推进会,清廉创建牵头单位述职,找差距促进步。(2023年3月、6月、9月、12月底)

  2.每半年召开一次造清廉样板示范点观摩交流,形成互学互看、比学赶超氛围,促进清廉品牌再提升。(2023年6月底、12月底)

  3.组织清廉创建牵头单位赴市内实地观摩清廉优秀品牌,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2023年3月底)

  4.组织清廉创建试点单位赴省内外交流学习,提升持续打造能力。(2023年5月底)

  责任人:韩顺国

  五、信访举报“去存量,遏增量”专项行动

  在全区开展信访举报“去存量,遏增量”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三个原则”,摸清找准当前影响全区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能力作风问题,下大力气排查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和涉稳隐患,切实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2023年2月至9月底前)

  责任人:韩顺国

  六、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推动能力作风建设目标落实落细,科学考评,狠抓各项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机关刀刃向内,开展“不干活、不开会”专项治理,以铁规矩、铁手腕、铁心肠,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依规依纪处理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不知止、不收手、胆大妄为的党员干部。(长期坚持)

  责任人:韩顺国

  七、持续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规范开展容错纠错,持续打击诬告陷害,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长期坚持)

  责任人:韩顺国

  八、开展常规巡察监督工作

  1.将市委、区委能力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中,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2.树立能力作风大提升标兵,在全体巡察干部中开展大学习、大比武活动,评选能力作风大提升标兵,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超氛围,锻造能力作风过硬的巡察队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金凤

  九、开展巡察质量评估

  对巡察组巡察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倒逼提能力、强作风,促使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期坚持)

  责任人:尹道平

  区委组织部

  一、养老托幼中心建设

  新增20个“党建+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目标任务,2023年6月底前建成10个“党建+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任 杰

  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综合运用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和调研成果,对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及时梳理和发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用好五种方式予以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姜雪娟

  三、深化“红色物业”管理

  1.认真开展调研,探索物业管理多种模式,形成方案,试点推进。(2023年6月底前)

  2.指导新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7个住宅小区全覆盖成立物业监督委员会,抓好7名社区环物会主任培训,开展物业行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2023年8月底前)

  3.开展好“邻里活动月月送 共建共治一家亲”活动,推动“邻里中心”常态长效运行。(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贤文

  四、老年大学功能提升

  积极向省委老干部局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老年大学户外教学基地建设。(2023年9月底)

  责任人:魏赫男

  五、推动落实年度3200名大学生留(回)郧计划

  1.研究出台《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郧阳区人才奖补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2023年3月底前)

  2.组织开展人才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进村组”五进行动,持续加大人才政策宣讲力度和广度。(2023年12月底前)

  3.持续加大大学生岗位摸排、征集、开发力度,确保岗位数量达到招用大学生数量2倍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4.会同人社、科技经信等部门组织开展大学生留(回)郧系列专场招聘会10场次以上,会同团区委组织开展“学子看新城”活动10场次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5.落实留(回)郧大学生生活补贴、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配套人才政策,确保兑现率达到100%。(2023年12月底前)

  6.组织开展2023年留(回)郧大学生就业创业评选、表彰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朱 志

  六、2023年绩效考评

  优化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绩效考评工作。(2024年1月底前)

  责任人:姜 琼

  区委宣传部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根据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市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提示,引领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好本部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优化区委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区委中心组学习质量,坚持“一学一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区委中心组学习情况。深入开展学习强国“五进”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海伦

  二、县级网信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1.改善升级软硬件设备,设置独立值班场所和应急值班岗位,配置配套办公设备。(2023年4月底前)

  2.开展县级党委网信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推进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标准化工程建设,提升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能力水平,推进区乡村三级网络应急指挥体系。(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李海伦

  三、打造流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制定《郧阳区“流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方案》。(2023年3月底前)

  2.依托“流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在全区各乡镇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常见常新。(2023年12月底前)

  3.充分利用融媒体矩阵,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扩大影响力。(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兰昌林

  四、“中国校园文学创研基地”建设

  1.举行“中国校园文学创研基地”签约及挂牌仪式。(2023年6月底)

  2.推进创研基地常态化活动。(2023年8月-12月)

  责任人:兰昌林

  五、巩固深化全省“扫黄打非”示范区品牌

  1.召开2023年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推进会。(2023年2月底)

  2.巩固深化全省“扫黄打非”示范县(区)品牌,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 云

  六、推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增规上文化企业10家以上

  1.积极加强与部门、单位对接,以区政府办文件形式明确各乡镇文化产业企业培育指导计划。(2023年2月底)

  2.全年新增规上文化企业10家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 云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2月底前)

  2.扎实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统战系统单位,进统战团体,进民族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 宏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开展“团结奋斗新征程 同心共圆中国梦”等统战各领域主题教育活动。(2023年10月底前)

  2.用好郧阳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统一战线成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李 宏

  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畅通议政建言渠道,支持党外代表人士集智建言。(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非公经济投诉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2023年12月底前)

  3.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力争新增兴村项目5个。(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黄士成

  四、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

  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青龙泉社区、献珍学校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王显锋

  五、引导知新群体岗位建功

  1.常态化开展联谊交友、谈心交流工作,鼓励知新群体立足本职、建功立业。(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区知联会、区新联会建设,扩充“同心服务团”队伍,开展系列社会服务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士成

  六、夯实基层统战基础

  1.新建乡贤联谊会20个、乡镇商会4个,探索建立社区统战人士“双向服务”工作机制。(2023年10月底前)

  2.推进“一镇一品一特色”工程,建设区级基层统战工作示范点5个,擦亮郧阳统战品牌。(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马剑锋

  区委政法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期专题学习。(每月一期)

  2.开展两次专题培训,实现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6月底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时天桥

  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1.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与新入职干部谈心谈话,交流思想。(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年轻干部集中学习,提升综合能力。(2023年12月底前)

  3.全体干部围绕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四个一”撰写心得,开展研讨交流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时天桥

  三、开展“户户走 早发现 全干预 勤调处 保平安”行动

  1.户户走。组织区级领导班子每半年一次包乡走村,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一次包村联户,包村镇干部、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每月遍访一次包联所有村民(农户)。(2023年12月底前)

  2.早发现。研发“户户走”小程序。(2023年6月底前)

  3.全干预。持续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社会风险危险性评估3一5级患者和病情不稳定患者,纳入重点人员管理落实包保稳控措施,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形成管理服务闭环,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2023年12月底前)

  4.勤调处。按照“专业人办专业事”原则,乡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五长议事”机构,对于重点、难点、情况复杂的案件,启动“五长议事”,按照受理—梳理—第一次“五长”会交办、调查—第二次“五长”会听取、议事会商、形成结论—第三次与当事人见面、书面答复的程序处理重点案件,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吸附。(2023年12月底前)

  5.保平安。全区所有乡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95%以上的区直单位、80%以上的村、80%以上的行业(场所)达到平安建设标准。(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 平

  四、基层社会治理等典型案例宣传

  1.收集各单位、各乡镇治理经验素材,积极向各媒体推送宣传,每季度至少推送一篇。(2023年9月底前)

  2.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形成基层治理案例,向省市推送。(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 平

  五、研发增加网格平台“户户走”功能模块

  1.研发“户户走”微信小程序方便党员干部走访填报,同时能进行汇总分析研判。(2023年5月底前)

  2.选取部分试点村(社区)进行先行先试,改进平台功能,达到易用、好用、实用标准。(2023年6月底前)

  3.开展一次各乡镇网格员集中培训,全面推进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户户走”工作。(2023年7月底前)

  责任人:陈 平

  区乡村振兴局

  一、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1.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不漏一户,精准识别。(第一次集中排查2023年5月底前,第二次集中排查11月底前)

  2.与行业部门共享数据开展监测预警,实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每月常态化)

  责任人:胡春晓

  二、提升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1.采集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然村和行政村、乡镇和区信息,重点采集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及时更新系统。(2023年12月底前)

  2.每月开展数据核查,形成疑点数据统计通报,纳入镇村信息员考核,督促乡镇及时核实修改。(每月常态化)

  责任人:胡春晓

  三、“雨露计划+”

  兑现春秋季“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和计划应届、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需求。(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胡春晓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培训班,完成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4月底前)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范嘉铭

  五、区域协作

  1.与荆州签订2023年区域协作协议书。(2023年6月前)

  2.制定《2023年郧阳区实施省内区域协作工作方案》。(2023年6月前)

  3.郧阳区主要负责同志2次带队赴荆州,在人才、就业、医疗、教育、消费帮扶上积极对接。(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范嘉铭

  六、驻村帮扶

  1.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更换人员、考勤、请假、培训等相关档案,确保选派人员符合政策要求。(每月常态化)

  2.对驻村工作队人员开展至少两次驻村帮扶工作培训。(6月一次,11月一次)

  3.开展驻村工作暗访督导。(6月一次、10月一次)

  责任人:范嘉铭

  七、管好用好衔接资金项目

  加强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调度和监管,4月份资金拨付进度达35%,6月份资金拨付进度达到55%,9月份资金拨付进度达到75%。(2023年9月底前)

  责任人:王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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